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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光电缆等电信设备实行产品认证的通知信息产业部信电函[2004]14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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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光电缆等电信设备实行产品认证的通知信息产业部信电函[2004]14号文

关于对光电缆等电信设备实行产品认证的通知信息产业部信电函[2004]14号文

  • 分类:行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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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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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电缆、光缆、配线架、电源等共29种产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一)从2000年《电信条例》颁布实施时就不再属于进网许可产品范畴,但由于当时第三方认证机构尚未成立,根据运营商和设备生产厂商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对上述产品采取了自愿申请、发放一年进网许可证的过渡措施。目前,电信设备第三方认证机构已正式获得国家批准成立,我部拟将上述产品逐步过渡到第三方产品认证。

关于对光电缆等电信设备实行产品认证的通知信息产业部信电函[2004]14号文

【概要描述】电缆、光缆、配线架、电源等共29种产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一)从2000年《电信条例》颁布实施时就不再属于进网许可产品范畴,但由于当时第三方认证机构尚未成立,根据运营商和设备生产厂商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对上述产品采取了自愿申请、发放一年进网许可证的过渡措施。目前,电信设备第三方认证机构已正式获得国家批准成立,我部拟将上述产品逐步过渡到第三方产品认证。

  • 发布时间:2021-12-13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电缆、光缆、配线架、电源等共29种产品(具体名称见附件一)从2000年《电信条例》颁布实施时就不再属于进网许可产品范畴,但由于当时第三方认证机构尚未成立,根据运营商和设备生产厂商的要求,信息产业部对上述产品采取了自愿申请、发放一年进网许可证的过渡措施。目前,电信设备第三方认证机构已正式获得国家批准成立,我部拟将上述产品逐步过渡到第三方产品认证。现将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从2004年3月1日起,上述产品全部转为第三方产品认证,不再对上述产品的生产厂家进行年检。已受理的申请截止发证时间为2004年3月31日。

二、目前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见附件二,其出具的电信设备产品认证证书可替代上述产品的进网许可证,供各运营企业参考使用;今后将及时公布其他符合条件的认证机构名单。

三、目前上述产品的进网许可证换发产品认证证书的工作已经开始,我局鼓励上述产品进网许可证持有者自愿换领产品认证证书,原来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仍有效。

四、各运营企业今后在对上述产品招标选型时,仍应按一贯政策参考该产品的进网许可证或产品认证证书,不应重复测试和收费。

为了保证网络质量和产品政策的延续性,信息产业部仍将对上述纳入第三方产品认证的电信设备实行行业监管,不定期发布产业政策及开展监督检查,请各电信运营企业在选用上述产品时仍遵循有关政策要求。

特此通知。

附件:1、29种实施产品认证的产品名称

2、符合条件的电信设备产品认证机构及联系方式

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

二oo四年二月九日

附件1:

29种实施产品认证的产品名称

1、交流稳压电源

2、直流配电设备

3、交流配电设备

4、直流-直流模块电源

5、直流-直流变换设备

6、逆变设备

7、柴油发电机组

8、电源分配列柜

9、高频开关整流器

10、高频开关电源系统

11、通信用不间断电源

12、蓄电池

13、通信光缆

14、通信电缆

15、数字通信电缆

16、同轴电缆

17、阻燃耐火软电缆

18、电缆接续套管

19、总配线架

20、数字配线架

21、光纤配线架(箱、柜)

22、电缆交接箱

23、电缆分线盒

24、电缆分线箱

25、光缆交接箱

26、光缆接头盒

27、光缆终端盒

28、光缆活动连接器

29、综合配线架

附件2:

符合条件的电信设备产品认证机构及联系方式

泰尔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

邮编:100088

联系人:宋茂恩

电话:010-82050120010-82055911

传真:010-8205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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